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国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严禁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对必须公开招标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
今年,市政府确定的“四个一百”重大项目和区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有相当一批要求在今年完工或新开工。
但是个别单位以保进度为由,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擅自不招标或不按法定程序招标,引发投诉,个别项目每次招标后都被投诉,严重影响项目正常工作进度,有的项目甚至被延误一年后还不能开工。而在规避招标、投诉纠纷的背后往往存在干预招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市政府要求严控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审批。为预防和遏制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等行为,市政府要求国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坚持采取无标底最高限价招标。因未采取最高限价招标而产生超概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调整概算和追加投资,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在市政府指定网站公示。没按照要求进行公示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责令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改正,同时记入不良信用企业档案。
记者 李伟
网络编辑:孔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