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央组织部日前将全国党员自愿缴纳的全部“特殊党费”一次性划拨给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截至2008年11月5日,全国共有4550多万名党员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
“特殊党费”全部用于支援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五个灾区省(市)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其中,四川80.3亿元,甘肃10亿元,陕西5亿元,重庆、云南各1亿元。此后如有新增的“特殊党费”及“特殊党费”缴纳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均下拨给四川省。
中组部要求,对“特殊党费”实行专账管理,确保“特殊党费”资金封闭运行,同时由组织、纪检和审计等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中组部将定期向党内和社会通报“特殊党费”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