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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公交的有益补充 中大博导力挺社区“小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2:11  红网

  

城市大公交的有益补充中大博导力挺社区“小公交”

  红网12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龙源 实习生 汤旖)社区小公交该驶往何方?昨日,中南大学博导、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夏苗教授约见本报记者,力挺社区“小公交”。

  这位从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的专家,对长沙公共交通颇有研究,最近,其指导的硕士生董霓对城市小区电瓶车进行过专题调查研究,并已集结成硕士毕业论文。在李夏苗看来,电瓶车应明确定位于“城市大公交的一种补充”,政府对小公交的规范应立即开展研究,“管理措施出台越早越好”。

   青园路电瓶车每年为居民节约36.8万元

  潇湘晨报:根据你学生所做的调查,电瓶车的效益在哪?有量化统计吗?

  李夏苗:学生曾对中南大学校本部以及中南大学铁道学院旁的青园路电瓶车模式进行过研究。一项是面对校园的电瓶车运行模式,另一项是面向居民的运输模式,两者都很具有代表性。中南大学校园的电瓶车基本属于了规范化管理,而在青园路上,曾派若干调查员在青园路上记录15路公交车的公交运行载客情况,15路公交青园路段运营线路总长度为1.84公里,发车频率为7分钟,由于行车准点率为29%,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为8分钟。电瓶车开行灵活,总线路大于1.84公里,乘客等候时间小于5分钟,准点率达到了80%。根据小区公交的运行质量、系统容量、服务质量和网络结构对比,电瓶车的效益表现在运输费用节约效益、节约居民出行在途时间效益、缩短出行里程效益和减少拥堵效益等方面。

  根据估算,青园路段电瓶车开行后,使得居民出行路程的缩短等节约的效益每年在36.8万,由此可见电瓶车交通模式的规划与引导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交通末端的电瓶车是可行的。

  政府有职责立即发布告示制止随意投资

  潇湘晨报:在自然社区,2个月期间就出现了9台车,还有居民计划投资买车,这么快的发展速度导致了重复投入严重,可以说,目前社区的电瓶小公交,已经出现泛滥之势。当下,政府应如何作为?

  李夏苗:政府完全有职权发布告示,对此现象及时制止。社区小公交很大一部分是自发形成的,而且经营者大多都是下岗工人,他们寄希望于这台小车养活家人。而根据我省实行的《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规定,由于城市公共客运(包括城市公交车及出租汽车)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因此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待许可经营范围,必须依法严格按程序进行特许经营。

  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完全有职权通过公告等形式进行先期干预,以制止过度投资,同时尽快拿出方案进行规范。同样,交警部门还应该提前介入,在政策上明晰。等到大量电瓶车开始出现再来制止、规范,这些弱势群体投入的买车钱怎么收回,处理不好可能激发矛盾甚至引发恶性事件。

   鼓励发展环保车还要看如何引导

  潇湘晨报:在社区电瓶车的管理上,我国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李夏苗:法律上是鼓励的,但是政策上并不明确。对于城市道路来说,既有主干大道,又有僻街小巷。张剑飞市长曾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提出,打通城市道路交通的“微循环”,讲的就是提高道路交通末端的道路通行能力。小巷就好比城市道路的“毛细血管”,我认为环保电瓶车应起到积极的作用。

  《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我国多部部委规章中也提出,发展环保型的交通工具,社区电瓶车的出现,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现在,关键是看怎么规范和引导。政府职能部门要早有准备,作出可行性报告。

   交通末端适当引入大公交退出机制

  潇湘晨报:前几天,就在中南大学铁道小区路段的青园路地段,发生了因为道路狭小、商贩堵路,15路公交车驾驶员怒停车的尴尬局面,驾驶员认为,出现的电瓶车抢了生意,自己索性不开车了。电瓶车的存在,会不会引发同公交车抢生意的局面出现?

  李夏苗:这要看协调机制了。公共交通发挥了客流“集散”的作用:公交车运载量大,成本高,通过主干道将乘客送到集散地,然后由小公交进行灵活运送,提供门到门的服务,两种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衔接好,大有所为。

  近段时间听说长沙即将开展新一轮的城市公交线网调整工作,考虑到部门城市末端交通不适合大型公交车通行的情况,就可以考虑城市末端交通,适当采用大公交退出机制,采用电瓶车进行替补。

  根据调查总结,支路不适合大型公交车通行的,纵深里程在1.5到2公里,沿途居民在2万-4万人的情况下,比较适合开行电瓶车。

   借鉴“大公交模式”允许民营资本进入

  潇湘晨报:对于社区电瓶车的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职权应如何划分?

  李夏苗:与城市大公交不同的是,由于参与经营的电瓶车车主就是所在社区的居民,他们大多都是熟人,做的也是熟人生意,所以同样可以引进民营资本参与线路的经营。在管理上,可以参考城市公交车的管理模式,在城市公交条例的基础上,出台社区电瓶车的专门管理方案。由公用事业部门负责其运营范围和线路的审批、电瓶车数量的设置;而电瓶车有4个轮子,理应算是机动车,拥有城市道路的路权,所以由交警部门负责对车辆的管理,给予发放牌照,负责驾驶员的考核等,多个部门各施其责,共同管理好这一新生事务。可以说,这些问题看似很容易,其中涉及到诸多细节问题,包括政策上需要首先明确。因此,小公交其实是一项大课题。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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