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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涨价补贴10日前发到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2:4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昨表示,目前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南通、镇江等六市三季度的涨价补贴已发放到位,12月10日之前,其他七个城市的补贴必须全部发到低保户手中。

  省民政厅低保处有关人士说,今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有所回落,但三季度的消费价格指数依然在高位运行,平均涨幅达到5%。对此,我省决定再次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涨价补贴,补贴标准为9月份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5%。到9月底,全省城市低保户有45.7万人,农村有127.5万人,此次发放涨价补贴共有170多万人受益。

  记者获悉,7月份以来,13个省辖市都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人均低保金增加了30-40元。目前,13个市中,城市低保金最高的是苏州的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每人每月360元;最低的是宿迁市,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提高后,按不低于城乡个人低保金1/4的标准计算,三季度的涨价补贴,低保人员最多能领到90元以上,最少的也有50元。在全省统一部署之前,苏州三季度的涨价补贴已经发放。根据当地规定,由于三季度的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5%,因此补贴标准要上浮20%,其中,城市低保人员按每月35元发放,一次性发放105元;农村低保人员按每月23元发放,一次性发放69元,为全省最高。

  南京市是唯一一个按月发放涨价补贴的城市,到9月底,城市低保户有7.65万人。该市民政局低保处有关人士说,南京不仅发了第三季度的涨价补贴,而且连10月份的也发下去了。

  南京市规定,当某个月的物价水平涨幅在3%-5%时,涨价补贴按上月个人低保金的1/24来发;当超过5%时,按上月个人低保金的1/12来发。7月份开始,南京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了330元。“因为提标,7月份原计划不发补贴的,但市政府考虑到当月物价水平较高,跟接下来的8、9两个月的物价水平一样,都超过5%,于是这三个月均按低保金的1/12,也就是按每人每月27.5元进行发放。”南京市民政局低保处有关人士说,10月份南京市的物价水平回落到4.5%,涨价补贴按当月低保金的1/24发,也就是13.75元,11月底也全部打到卡上了。(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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