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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伴侣动物”入境要隔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2:4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饲养犬、猫等“伴侣动物”的人数不断增长,携带这些动物从南京机场出入境的旅客也越来越多,记者昨天从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为了有效防止犬、猫等“伴侣动物”跨境传播疫病的风险,该局现已加大了对入境“伴侣动物”检疫的力度,并将实施隔离检疫。

  据悉,现在从南京口岸入境的“伴侣动物”要到指定的隔离场实施隔离检疫。南京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说,目前携带“伴侣动物”入境,除按以往要求,凭有效的国外官方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以及有效的狂犬病免疫接种证,且每人限携带一只外,还必须把动物送到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定的隔离场实施隔离检疫,隔离期间,检疫人员将对入境的“伴侣动物”进行实验室检疫和临床观察。如检疫合格,而且旅客又提出要求,在居住地进行隔离检疫的,七天后旅客可将“伴侣动物”领回自己的居住地,继续隔离至期满30天。“伴侣动物”在旅客居住地隔离观察期间,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可视情况进行上门监管。(张恺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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