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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套房贷政策未见松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4:1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周芳)央行房贷新政出台迄今已经超过了一个月,广州、上海等部分城市的第二套房贷政策出现松动。记者今天在采访中发现,济南的第二套房贷政策并未出现松动。

  据了解,去年10月国家出台的第二套房贷政策规定,已利用贷款购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购房者,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今年10月央行房贷新政公布后,如何定义“改善型住房”成为买卖双方关心的热点话题,有人甚至猜测央行此举或将为第二套房房贷松绑。如今,新政公布已月余,在已宣布了房贷新政执行细则的几家银行中,对如何界定“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均尚无明确定义。最近,广州、上海等部分城市的第二套房贷政策出现松动。随着初次购房者的首付比例下降,第二次置业首付比例变为三成。

  济南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情况如何?今天,记者致电农行、工行、交行等我市多家银行了解到,针对“首次购房”的放款条件,各家银行的政策较为统一。根据规定,如果是优质客户,或者是普通住宅,首套住房一律可享受到“贷八成、利率下浮30%”的优惠。但市民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贷政策方面,各家银行仍然执行原有的规定,即首付比例四成,贷款利率上浮10%。与早先的“二套住房”信贷收紧基调并无二致,未出现松动迹象。

  招商银行客服热线工作人员称,针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新增客户,该行将在央行和银监会的政策框架之内给予优惠,最低首付比例为20%,且可获得7折优惠利率,其对待第二套房的政策仍“暂未出台”。“在房贷新政中,对首套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政策基本没有争议。目前问题集中在‘有房有贷’的政策上,‘有房’是指银行房贷存量客户,‘有贷’是指二套房贷客户,人民银行在房贷新政中并未就这两类客户进行明确规定。况且,银监会在10月24日还在紧急通知中强调,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2007年发布的二套房贷政策。”我市一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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