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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项目应“阳光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4:40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彭磊、实习生李子琳、通讯员陈国方、阮鹏)武汉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实施“阳光操作”,让项目在公众舆论下如期完成。昨日,记者在市政协看到了这份由市工商联撰写的建议。

  近年来,武汉市进入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期,地铁、过江隧道等一大批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开始建设。这些项目一旦在资金到位、经费使用、工期进度、建设质量等方面不能达到预期要求,不但有损于城市形象,也伤害了市民感情。

  该市工商联建议,政府应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阳光操作”,除了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以专栏的形式公告各个项目的建成要求和阶段建设目标外,还应及时通报各建设项目完成进度,凡未完成阶段建设目标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此外,政府还应充分发挥公众舆论力量,多倾听市民对“阳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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