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叶盛茂一审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5:46  钱江晚报

  台北地方法院4日作出一审宣判,陈水扁任内情报头子、台湾当局“法务部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因涉嫌将海外洗钱情资、公文提供给陈水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台法院同时认定“海角七亿”全是不法所得,法官主动告吴淑珍及子媳洗钱。

  叶盛茂闻判决险些瘫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图利、泄密案,昨天一审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书指他违法乱纪、犯罪所生危害巨大,且多次更改供词,显见犯后毫无悔意。当叶盛茂听到法官判决时,紧闭双眼、双手微颤,险些瘫软。

  在泄漏陈水扁洗钱情资部分,合议庭以图利罪判处叶盛茂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同时将本案有关隐匿公文、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合并图利罪判刑。此外,在花莲三栈溪矿厂弊案泄密案部分,则因泄密给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两罪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决书指出,“总统”贪渎是“国家”最大的贪污犯罪,“调查局”为“国家”情报、治安机关之一,叶盛茂身为“局长”不但没有依职务程序陈报检察机关处理,反而徇私欺上瞒下,致失启动洗钱案侦查先机,不仅有愧职守,更严重戕害司法警察机关独立超然的威信,违法乱纪莫此为甚。

  另外,判决书表示,叶盛茂私下泄密帮助涉案人洗钱获利,使台湾在国际间反洗钱的理念荡然无存,对于台湾形象的损害无法估计,犯罪所生危害巨大,审理期间多次更改供词,至今未诚实面对司法、坦承犯行,显见毫无悔意。

  判决书洋洋洒洒达4万多字,厚达62页。当审判长李英豪逐字逐句宣读判决时,叶盛茂情绪显然十分激动,险些瘫软,由于他的交保遭驳回,随即还押台北看守所。他的妻子张昭娇原以为会交保获释,得知判决结果后难过地说,“台湾简直没有人权”。

  海外密账全是不法所得

  台检方特侦组为侦办陈水扁家族涉嫌海外洗钱案,4日传讯多名证人,持续追查陈水扁一家与台湾金融控股业者的关系。而台北地方法院当天在一审判决涉嫌向陈水扁泄密的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时,认定陈水扁家族海外秘密账户的资金都是不法所得。

  据报道,特侦组4日上午传讯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调查她与陈水扁家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被传讯的还有陈敏薰父亲陈重义、母亲陈王宝莲等6人。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拒绝透露侦办详情,仅表示“今天约谈的都是证人”。

  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多年来被质疑介入台湾地区金融改革和部分企业经营权之争,更有检举称,金控业者为取得经营权,或进陈水扁官方寓所讨好吴淑珍,或以现金贿赂。在2004年台湾开发金控公司经营权争夺过程中,台湾媒体即报道台湾中信集团少东辜仲莹与陈敏薰为夺得经营权,分别拜访吴淑珍寻求支持。而吴淑珍在接受电视专访时,也承认辜、陈两人曾去见过她。

  台北地院合议庭并调查认定,陈水扁家族海外密账的资金都是不法所得,资金运作过程是洗钱行为。这一定性可能对洗钱案被起诉后的审判产生影响,因此备受关注。

  吴淑珍及子媳被追加入案

  除将叶盛茂判刑10年外,台北地院4日还向台北地检署告发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前“国策顾问”吴澧培、“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两名官员等7人涉嫌贪污、洗钱、伪造文书罪等。

  在法院审理叶盛茂案期间,合议庭发现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一家人全都涉嫌洗钱。而吴澧培明知191万未被冻结的美元款项来源不明,仍提供账户给扁家,为帮助陈水扁洗钱的共犯。“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处长周有义和当时承办洗钱案的调查员邹求强,则涉及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

  判决理由指出,2006年底,泽西岛金融情报中心通报“调查局”后,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派人来台,在陈致中的协助下另为开户,为何以黄睿靓的名义开户,法官认定是因扁家人认为国际反洗钱组织艾格蒙尚无黄睿靓的资料所致。

  判决说,2007年11月21日,陈致中自宝昌公司账户内汇出1000万美元到苏黎士总行到陈致中所开设控制的账户,由于这个账户是以纸上公司名称开户,目的是使身份不易曝光。合议庭指出,正因为在短短不到半年内出现大笔资金的转账行为,陈致中的名字再度曝光,因而被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发现。

  合议庭判决指出,扁家海外的密账,从1600万美元到2100美元,其中增加500万美元,时间不到一年,而账户内的资金,从没有任何提领的行为,显见是只进不出的洗钱行为。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