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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我离死神只有2米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6:51  华龙网-重庆晨报

  三峡广场钢管伤人事件

  沙坪坝三峡广场钢管坠落惹祸时,56岁市民何永常算得上最幸运的人了,因为当时他距离死者仅2米远。昨天下午1点,记者找到何永常,回忆起经过,何永常仍心有余悸,直喊脊梁骨还是凉的。

  钢管在我面前飞落

  上午9点10分,何先生从沙南路出发,赶往位于三峡广场的公司参加会议。和以往一样,他撑着雨伞走进三峡广场。

  9点17分,何先生路过“煌华·新纪元”施工工地外,一名穿黑色中山装的男子手握雨伞,贴着围墙向他迎面走来。突然从何先生右侧围墙上方,飞下一根钢管,斜插到那名男子头上,男子当场倒地。

  “当时我和他迎面行走,我离围墙约3米,他离围墙只有约1米,我俩之间只有不到2米,其他行人都在六七米外。走近一看,才发现一片血肉模糊!我吓得说不出话,好半天才回过神!我要是走快两三步,肯定一起搭进去了……祖先保佑哇!”何先生摸着胸口说,一上午自己都无法静下心来工作。

  肇事钢管非常破旧

  何先生随即大喊:钢管砸到人了!工地里跑出一名保安和多名工人,看到死者,大家都很恐慌。

  这时,何先生才看清肇事钢管很旧,管身有点弯曲,有2米长。”我曾在工地当库管员多年,常和钢管打交道。凭经验看,这是一根用了很多次的、接近报废的钢管。”随后,何先生强压着心中的惊吓,前往公司上班。

  据了解,何先生老家是忠县拔山镇,一听说他和死神擦肩而过,家人在电话里差点吓哭了,坚持要他以后离工地远点。

  本报记者 封璟

  图:昨日,沙坪坝步行街发生钢管坠落伤人事件,附近行人感到恐慌。 网友供图

  专家说法

  山城高楼越来越多

  应为高空坠物立法

  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珊)从几天前叉棍伤人事件,到昨日钢管致人死亡,令越来越多的市民感到担心,昨日,记者先后采访了多位专家,他们一致表示:高空坠物问题已到了亟待关注的地步。

  针对昨天的伤人事件,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万平表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若判定施工方防护措施力度不够,那么施工方作为钢管的管理者应对此承担责任。如该男子是在上班时受伤,则应该按照工伤进行赔付。

  借鉴大城市经验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戴志中教授表示,高楼越建越多,而且工地势必距离闹市区越来越近。如果我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规定还停留在此前地多人稀、低矮楼层为主的年代,那么势必会让高空坠物危机越演越烈。

  戴志中表示,除了尽量借鉴北京、上海一些大型城市的防范经验外,要真正杜绝高空坠物,必须加大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对于已经进入闹市区的施工工地,施工前进行严格的监管,否则一旦出现漏洞,市民将面临更多危险。

  为坠物伤人立法

  中国法学会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谭向北教授则认为,高空坠物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应该尽快将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

  “现行的《民法通则》虽然已经规定了高空坠物的权责问题,但要彻底杜绝这样的危机出现,还必须以法律护航!”谭向北表示,目前全国法学界已经呼吁就高空坠物伤人立法,将承担责任细化,从而更好地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谭向北表示,法律不可能立刻完善,所以普通市民和施工者意识中,应该自觉加强高空坠物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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