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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故意杀人犯被执行注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6:52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杨野 通讯员 艾庆平 吴大庆)12月3日、4日两天时间,市四中院分别在重庆市黔江区、酉阳首次采取注射方法,成功对2名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据悉,该院是我市注射死刑执行方式的首批试点单位。今后,渝东南地区将全部推行这种更加文明、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

  提出分手被害人当场死亡

  据法院介绍,2名犯罪分子均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07年11月15日,犯罪分子孙文进因被害人黄建提出与其分手,而跑到黄建家里行凶。此时,黄建的妹妹黄伦前来制止其行凶,孙文进持刀分别捅刺二被害人数十刀,致二人当场死亡。近日,孙文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此案经市四中院原审判决,市高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意对被告人孙文进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端猜忌掐死被害人

  另一被告人黎勇因无端猜忌而将被害人姚某(遇害时年仅14岁)杀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007年4月1日,姚某到黎勇家中看电视玩耍,当日16时,黎勇外出解手返回时发现姚某在屋中正将自家门锁拿在手中,便猜疑家中曾经被盗系姚某所为,遂将姚某按倒在地,双手掐死姚某。当晚,黎勇伙同其兄弃尸于当地名为“黄杨坑”的自然天坑中。然后黎勇潜逃外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重庆市四中院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对二被告人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注射死刑首批试点单位

  市四中院法警支队队长邵其阳介绍,该院是我市注射死刑执行方式的首批试点单位。注射方法剥夺了罪犯的生命,但保持了罪犯身体的完整性,罪犯家属和社会容易接受,较以往死刑执行方式更彰显了人民司法尊重人权、倡导文明执法的精神。今后,渝东南地区将全部推行这种更加文明、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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