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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晓兰樊静馨
近日,电视剧《聊斋》的片尾曲《白狐》被认定构成侵权,《聊斋》摄制方应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
《白狐》的歌词权利人作为原告诉称,《聊斋》未经许可使用了歌曲《白狐》构成侵权,要求其停止侵权,销毁使用了《白狐》的《聊斋》拷贝,并赔偿经济损失6.4万元。被告则辩称,歌曲作品的核心价值在曲,词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法院认为,电视剧《聊斋》未经《白狐》歌词权利人的许可即将其用作片尾曲已构成侵权。对此,被告表示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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