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王月】中心城区内的二级河道除了给城市增加景观外,更具有排沥的重要作用。为了加强津河等河道的管理,保证河道设施的完好,保持畅、洁、绿、美的河道景观,《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实施。
《办法》规定,为保持河道景观效果,河道水位在非汛期应控制在大沽高程2.0至2.2米;防汛期间河道水位应控制在大沽高程1.8米以下。水质将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V类水质标准监测管理。沿河道路禁止违反规定停放各类车辆。沿河两侧各类建筑外檐每5年粉刷一次。
《管理办法》此次还明确了河道及两侧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包括乱泼乱倒,堆物堆料,弃置渣土、垃圾污物,倾倒积雪,排放污染物等;擅自取水或启闭河道上的排水闸门等;在河道内戏水、游泳、捕捞、洗刷物品等;开设门脸,开办各类占路市场和存车场,私设游乐场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