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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家暴篇:女人要对家庭暴力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7:4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打老婆”曾被认为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来自省妇联的统计数据,2008年上半年,省妇联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婚姻家庭权益类90件,占69.2%。其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占婚姻家庭权益类的42.2%。一些律师表示,近年来,受理的由家庭暴力引发离婚的案件在离婚案件中占有较高比例。

  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

  省妇联权益部有关人士介绍,在一些农村地区,问当地是否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村民基本都会摇头,但要问有没有丈夫打老婆的事儿,许多人还会笑话你少见多怪。其实,这种思想也存在于现在的城市家庭生活中。

  经济收入的不平衡导致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具有经济优势的一方要求家庭成员绝对服从其意愿,否则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现代生活压力使部分人心理负荷过重、社会的宽容度以及缺乏救助渠道都导致了家庭暴力的反复出现。省妇联有关人士认为,一些家庭暴力之所以能长期存在于婚姻生活中,主要和受害者不知如何正确处理家庭暴力以及寻求帮助有关系。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维权难

  海博律师事务所的文永红律师介绍,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中,受害人一方的权益往往得不到维护,这主要和家庭暴力取证难有关系。遇到家庭暴力应报警

  文永红律师建议,遇到家庭暴力,当事人应首先向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妇联报案,这些机关和部门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特别是公安机关做的记录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家庭暴力发生后你可以这样做

  1.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报警。

  2.向社区妇女维权预警机构报告。这个机构由预测、预报、预防三方面组成。各街道、居委会将通过法律援助站或法律援助点,帮助妇女提高预防能力,避免遭遇侵权。

  3.拨打148热线或64330001转6111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热线。这些法律服务热线和市、区县级的20个法律援助中心,将为求助妇女提供维权的法律武器。

  4.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熟人展示伤处,请他们作证;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以伤害或虐待提起诉讼。(作者: 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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