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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网上座谈会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8:08  法制日报

  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网上座谈会举行

  图为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在座谈会现场本报记者 王建军摄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吴坤今天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全国普法办公室主办,中央宣传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承办的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网上座谈会,今天上午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举行。

  与会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指出,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创举。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与会者认为,法制宣传教育一定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法制宣传的深入持续发展。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始终符合人民的需求,始终符合坚持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与会者提出,法制宣传教育要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意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展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要加强对金融证券、投资、贸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促进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科学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法治环境。

  与会者提出,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文化氛围,已成为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内容。新闻媒体要在报道中加强关于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前沿理论、法律文化方面的内容。通过精神层面的熏陶、文化层面的渗透、观念理念方面的灌输,形成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

  与会者指出,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任务。当前,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构建社会和谐,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生机勃勃的社会环境。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马丽莉,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等参加论坛,并和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人民网对此次座谈会进行了图片、文字、音视频直播,强国论坛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达到165万,网民跟帖留言多达一千五百多条。

  对于此次活动,网民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网民认为,通过这种形式的座谈会,让网民与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深入交流,有利于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也能让政府官员了解百姓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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