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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李永志当选2008年度法治人物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徐盈雁) 今天是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晚会《法治的力量》今晚8点在央视一套推出,晚会揭晓了2008年度法治人物名单。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志当选为年度法治人物。

  晚会现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向李永志颁发了奖杯和证书。胡克惠评价李永志说,“他言出必行,还公正于百姓;他心细如发,让事实明真相;他有勇有智,以丹心铸铁案。检察官李永志,逢敌必亮剑,令腐败者退却,让犯罪者胆战”。

  荣获2008年度法治人物的还有:四川省什邡市红白镇司法所所长方国华,“周老虎”事件的打虎网民乔勇、王林、卢康琼,河南省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李隆,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法院法官赵爱彬,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河南省郑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宇和辽宁省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张金城。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都联合相关部委推出一台“12·4”特别节目《法治的力量》,节目由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承办。年度法治人物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均以实际行动在当年的法治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

  (本报明日四版将推出相关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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