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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路等10条马路禁停机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8:37  兰州晨报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整治静态交通秩序本报提醒驾驶员注意:天水路等10条马路禁停机动车

  本报讯(记者宋维国特约记者吴存庆)12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在全市开展的“六大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确定了天水南路等10条无机动车乱停乱放示范路段,严禁机动车在人行道、车行道上停放,请驾驶员朋友注意遵守。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城区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全面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无机动车乱停乱放示范路段。首批确定的路段共10条,包括:天水南路、天水中路、天水北路、读者大道(雁滩桥什字至平沙落雁)、南滨河东路(平沙落雁至中山桥)、南昌路西段(省委什字至南昌路西口)、酒泉路北段(南关什字至中央广场)、静宁路北段(甘南路什字至静宁路北口)、通渭路、箭道巷。在这10条路段,每日7时至19时严禁机动车在人行道、车行道上停放;道路规划红线外设置的停车场点不受此限制。

  同时,交警支队将全面取缔影响交通的路面停车场点,对于城区道路上设置的明显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特别是占用盲道的停车场点,以及各单位擅自设置或自发形成的停车场点,一律予以清理取缔;对于停车需求较大、不影响交通的路面停车场点,保留设置并全面规范,统一施划停车泊位,严格管理监督,确保按位泊车。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锁定车轮、强行拖移等措施予以取缔,并依法严管重罚。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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