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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本报讯(四川日报记者李伟)《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条款,引人关注。然而不少购房者反映,很多楼盘不办理公积金贷款。昨日,省建设厅房管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意见》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受托银行应积极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消费者反映,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给出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放款太慢”,也有楼盘表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申请了,没批下来”。对这种说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总量并不是特别紧张,放款速度也不会太慢。只要符合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无故拒绝楼盘申请。但要注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售楼盘尚未结顶、存在烂尾可能,不能得到公积金贷款。

  业内人士透露,开发商不提供公积金贷款还有其他原因。“居民住房房贷对银行来说大都是优良贷款,不少与开发商有紧密关系的商业银行认为,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会分流一部分客户。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与开发商贷款银行不是同一家,也可能发生纠葛。”

  对此,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在制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政策时,必须考虑以上因素。各市(州)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沟通、协调,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消费中起到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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