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一晃已是30年。30年来,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从“法制”到“法治”的脉络,并在理念上完成了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飞跃。
第一个法警的讲述
[个人感受]吴年喜,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书记,曾任法警、审判员、告申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等,并获市第一届“十佳法官”等称号。“1973年,公检法军管会被划为公安、法院两大块,我就是那时被调到新组建的市法院工作的,成为第一个法警。老法院的办公场所是破旧的平房,当时的机构也仅有两庭一科一室(即刑庭、民庭、秘书科、院长室),法律也极不健全,整个法院30多人,仅有5名大学生,法律专业的更少,各种案件都需要在摸索中办理。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院两次搬迁,建造了9层办公大楼,还有新落成启用的4700平方米的智能化科技法庭,告别了在办公室开庭审案的历史。机构增至21个,216人,其中9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书记员从耳听笔记到电脑速录,案卷电脑归档,庄严的法袍替代了肩章、大盖帽。常州法院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气势恢弘的手笔,在全国、全省率先推出多项改革举措:如在全国率先试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注射执行死刑;(下转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