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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毯6年 电热垫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9:53  常州日报

  本报讯 天冷后,一些人开始用电热毯或电热垫取暖。记者昨天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已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明确规定,电热毯须明确标示为6年,电热垫仅为3年。

  据质监部门介绍,国家颁布电热毯生产行业须强制推行的安全型“双层螺旋线电热技术”规定也仅有4年时间,但此前应市的各类电热毯产品一般以“单层”第一代的产品居多,安全隐患十分明显。消防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每年都有使用电热毯不慎所引起的火灾事故,烧伤、烧死的都有。从死伤情况来看,主要都是老年人,而且多为身体患病行动不便,所使用的电热毯年限最长的竟然已有12年。至于说办公场所使用较多的电热垫,其质量也是参差不齐,出现意外伤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从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来说,加强对电热毯、电热垫等柔性发热器具的管理尤为必要。

  新的要求标准不仅明文规定了“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电热垫的安全使用年限为3年”,而且还首次明确了产品必须附有安全使用年限的文字或是符号标识,并按相关的国家标准在使用说明书上予以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同样必须按相关国家标准在产品上更为清晰可辨地予以标注。(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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