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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律师被依法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1:3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江南 郝又满 通讯员李猷报道 曾经在深圳乃至全国律师界引起轰动“黑律师”范贇伪造判决书一案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宝安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依法起诉范贇。这是该院办理的首宗律师伪造判决书案件,对办理类似案件及规范律师执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范贇是广东某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受被害人范某某委托,成为一起因交通事故提起伤残赔偿的民事诉讼代理人。在宝安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他代表原告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范贇的助手罗某某用原告的身份证在湖南省隆回县开设了一个账户,并将该账户提供给被告方。在收到被告方存入的赔偿款285845元后,范贇却向原告范某某夫妇谎称双方无法达成调解,要等待法院判决。在范某某夫妇多次追问下,范贇为掩盖事实,于2007年3月30日交给范某某一份伪造的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同年4月9日,范某某持该份判决书到宝安区人民法院询问上诉事宜时,发现该份判决书系伪造并报案。公安机关接报后,将范贇抓获归案,并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宝安区检察院。

  此案发生后,经新闻媒体报道,在全市乃至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律师界对此案也十分关注。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结合法律和案情不断提出疑点,通过两次补充侦查,最终完善了证据链。宝安区检察院认为范贇对于被告支付的赔偿金有代为保管的权利,不构成诈骗行为,最终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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