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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竞价排名纳入广告监管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3:10  北京晚报

  律师呼吁

  “事实上,百度公司在广告违法的路上走得那么远,也与相关机关未能及时根据经济生活的变化及时履行职责有关。我们不能仅仅苛责百度一方。”童朋方呼吁,应尽早通过部门规章或行政法规来规范互联网搜索引擎市场,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他认为,有关广告管理机关需要及时将网络搜索广告列入监管范围,就此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至于为经济利益的需要屏蔽相关信息的行为,一方面,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的违规,期待能建立互联网行业协会,制订自律规定,由行业协会予以惩戒;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应当制订相关搜索信息服务的法规,使该行业得到规范,有法可依。”

  李长青认为,百度竞价排名作为搜索引擎的盈利模式无可厚非,问题出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在一个缺乏社会价值规范的市场上,我们不能指望一个赚取利润的机器会有严格的自律。“国家应通过立法禁止搜索引擎屏蔽合法注册的网站。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立法解释,将互联网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明确纳入《广告法》调整范围,并设立互联网全面监测机构,使其应用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本报记者 林靖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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