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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问题需听职工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3: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杜新达)在今后的4年内,本市各级工会将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时还将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共同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至2012年,本市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要达到75%以上。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后,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听取职工意见,就工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共识。有关部门要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制度、国有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工资挂钩制度。另外,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X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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