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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契税优惠政策“落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新闻继续追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严丽梅报道:11月24日本版刊登了广州《税收减免新政为何难“落地”》一稿,反映广州市民抱怨10月22日国家已出台新政策规定,从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减按1%缴交,但时间过去一个月每次去问财政局契税征收点都说还没接到通知。今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由于该购房税收优惠政策11月26日才“落地”广州,因此,11月1日-25日期间已按1.5%原契税税率缴税的,凡符合减税条件的,均可到自己缴纳契税的征收点,按照国家新政策规定来办理退税手续。

  今早,记者还从市房地产交易大厅获悉,在该大厅二楼54-62号窗口,设有契税征收窗口,纳税人可到此办理契税缴纳和退税手续。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窗口业务对外承诺规定,在受理办件后15个工作日,有关税款会直接退到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不过,据记者了解,在广州市老六区,11月1日-25日期间,自称“首次”购买90平方米住房并已按1.5%原契税税率缴税的个案并不多。

  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个人办理退税时,须提交《个人房屋产权情况证明》,并带上《申明书》、身份证明、申请退税函、银行存折、契税缴款书、完税证、纳税申报表和已取得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来缴纳契税的地点办理退税。

  另外,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在办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按1%契税税率缴纳契税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要提供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因此,购房者要凭个人身份证明先到购房所在地财政部门契税征收点领取《关于出示个人首次购房证明材料的通知》和《申明书》;再凭身份证明和通知书,前往市国土房管部门办理《个人房屋产权情况证明》,证明个人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情况。然后,契税征收部门会对符合减税条件的购房个人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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