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12月5日讯(通讯员 周黎明) 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首次在耒阳市第三中学开设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以案说法教育在校学生,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此次庭审是耒阳法院“法制进校园”活动之一,也是将刑事审判庭搬到校园的一次尝试,旨在延伸法制宣传,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审判现场,法官对被告人贺某盗窃摩托车一案进行了认真审理。据悉,被告人贺某在盗窃摩托车过程中被发现后,先后使用自制“T”型启子、剪刀及水果刀威胁当事人,以逃避追捕,其行为虽未达到盗窃财物和伤及人员目的,但已构成抢劫罪。
参加旁听的老师表示,把案件搬进校园,真实的法官,真实的被告人,实实在在的法庭氛围,让学生们感到法律知识不再是枯燥的文字,犯罪行为也不仅仅是教材中的案例,他们纷纷赞扬法院办案效率高,不但严厉惩罚罪犯快,还给学校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效果非常好。
当天,耒阳市教育局负责人和学校千余名师生及附近部分群众参加了庭审旁听。
稿源:红网 作者:周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