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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茂一审被判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5:55  新安晚报

  本报厦门电据《厦门日报》报道,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图利、泄密案,昨天一审被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书指他违法乱纪、犯罪所生危害巨大,且多次更改供词,显见犯后毫无悔意。因此,作出上诉判决,并驳回所有交保声请。当叶盛茂听到法官判决时,紧闭双眼、双手微颤,险些瘫软。

  在泄漏陈水扁洗钱情资部分,合议庭以图利罪判处叶盛茂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同时将本案有关隐匿公文、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合并图利罪判刑。此外,在花莲三栈溪矿厂弊案泄密案部分,则因泄密给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两罪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决书指出,当局领导人贪渎是最大的贪污犯罪,“调查局”是当局情报、治安机关之一,叶盛茂身为“局长”不但没有依职务程序报告检察机关处理,反而徇私欺上瞒下,致使失去启动洗钱案侦查先机,不仅有愧职守,更严重戕害司法警察机关应独立超然的威信,违法乱纪莫此为甚。

  叶盛茂在聆听判决后,被押回台北看守所继续羁押。叶盛茂10月6日被收押,成为首位被收押的台湾当局情报机关负责人。“调查局”为台湾当局主要情报、治安机关之一,主要任务包括情报搜集和侦办贪污、毒品、洗钱等重大犯罪。叶盛茂于2001年8月至2008年7月担任“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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