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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今天(12月5号)在西宁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8:1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今天(12月5号)在西宁召开。

  会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在部署工作时强调,这次在全国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中央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出的重大部署,不仅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李鹏新指出,解决执行积案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和执法活动,必须依法有序规范进行。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执行积案的甄别,确保判决裁定的合法公正;二是要着力加大依法执行的力度,努力提高有效执行率;三是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执行积案。对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案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于受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的案件,可通过提级执行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案件执行到位。对于申请执行人属于困难群体的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征地搬迁补偿、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坚决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建立健全执行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李鹏新指出,“执行难”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原因,仅靠人民法院是难以完全解决的。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社会联动,综合治理,形成整体合力,努力防止产生新的积案,坚决扭转“案件大量累积、组织集中清理、案件再累积再集中清理”的被动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设立困难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帮助解决国家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积案,确保完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攻坚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法治意识,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解决好涉及自身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积案,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坚决防止推诿扯皮,为切实解决执行积案提供有力支持。(记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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