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海东地区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和低保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2007年底,海东地区农村低保对象有12.35万人,占全地区农业人口的9.46%。今年3月和6月,海东分别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原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80元,由原来年人均补助500元、 300元、100元,增加到现在的680元、480元、280元。目前,已发放低保金6322.8万元。从今年7月1号起,海东地区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紧急通知》要求,给农村低保对象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补助资金,补助提标部分目前正在发放,将于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