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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缴费下月有望调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1:35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市社保局透露,一项养老保险新规定即将报请市政府审定,有望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施行后,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将下降;参保人若意外去世,参保金返还比例将上调。

  经过调研,市社保局发现,因为参保所需费用逐年较大幅度上升,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市民难堪重负,导致无力继续缴费而停保。

  依照我市2006年出台的规定,2006年,市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2007年上升至上年度的70%,至2010年缴费基数达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00%。个人参加养老保险,需每年按照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以2007年和2008年为例,2007年参保,我市2006年度的社平工资为19215元,最低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的70%,即个人去年最少需缴纳的保费约为2690元;今年,最低缴费基数升至社平工资的80%,社平工资也大幅上涨至23098元,导致市民今年需缴纳的最低保费达到约3700元,涨幅超千元。

  此外,部分参保市民对投保期间的死亡退费标准提出质疑。依照现行规定,参保者若在退休前死亡,只有40%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能够退给继承人,其余60%的缴费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在等待审定的新规定中,市社保局建议,从明年1月1日起,适当降低个人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基数,同时提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的个人参保人员的待遇支付标准。

  记者 王中亮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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