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装饰公司工人野外焚烧垃圾,产生的毒气使附近工厂生产的产品报废,而且进度受到影响。近日,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由装饰公司赔偿受损工厂3.7万余元。
北碚区法院介绍,去年7月31日上午,北碚区某广告装饰公司的工人将把制作广告牌、广告丝带等用剩的边角余料当成垃圾,拿到野外进行焚烧。十多分钟后,距焚烧处不远的国毅机械厂80余名工人,纷纷出现头晕头痛、咳嗽恶心等症状,并被立即送往医院。工人生产的5462个配件也报废,生产进度受到影响。国毅机械厂起诉,要求广告公司赔偿生产违约金和报废产品的损失。
记者 王明 通讯员 丁全平 张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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