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称“卫生间”
是否能“卫生”?
吴江
“男女卫生间的门上,标准的标注方法是‘一男一女的人物形象图’以及中英文‘卫生间’和‘Toilet’,其他的概不正确,必须整改,逾期不改的,将面临 1000元罚款。”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别提到要规范目前形式混乱的卫生间标识。(12月5日《扬子晚报》)
我记得原来没普及“厕所”名称以前,拉屎拉尿的地方叫做“茅房”。但不管叫什么吧,这个建筑的功能总是不会变的。如果仅仅因为“厕所”听起来不文雅就要统一称呼,似乎文字洁癖症还是严重了一点。
当然实事求是地说,既然是公共信息标识,做到规范统一无可厚非。如此看来,南京市规定所有“厕所”的中英文标识分别为“卫生间”和“Toilet”,从此淘汰“厕所”与“WC”的称谓,应该不无道理。相比“厕所”, “卫生间”确实显得温文尔雅。不过,作为方便之地,究竟是叫“厕所”还是叫“卫生间”,其实并不是市民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厕所究竟干净不干净,卫生间究竟卫生不卫生,其实才是焦点所在。
既然如此,假如仅仅是在标识的规范上大做文章,大开罚单,仅仅是让市民和公众看到文雅、卫生的标识和牌子,恐怕还不足够。厕所本身的卫生状况,却并不会因为更名而有丝毫的自动改进。原本疏于打扫,肮脏龌龊,让公众难以下脚的“厕所”,也断不会因为门口的标识变成“卫生间”了,内部便也焕然一新的“卫生”起来。
可见,公共场所标识的规范尽管重要,但是标识毕竟只是一块牌子,把牌子的名称改得文雅卫生了,并不会连带改变牌子背后的现状和本质。因此,在规范标识的同时,恐怕还需花更多的精力来让这些公共场所的卫生和文雅程度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升。毕竟,对于市民公众而言,干净才是硬道理,相比“不干净的卫生间”,“干净的厕所”倒是更符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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