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助
昨天,家住锦绣泉城的滕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他家住1楼,基于安全考虑,他想在半封闭的阳台上装防盗网,但物业公司不允许他安装。
记者跑腿
昨天上午10点45分,记者在滕先生家看到,阳台高出地面1米左右,阳台窗户玻璃外没有防护措施。滕先生说,今年8月份交房,为了安全,他打算在阳台上安装隐形防盗网,现在防盗网已经做好了,可小区物业公司却不允许安装。
部门说法
小区物业公司主任韩先生告诉记者,业主入住小区时,与物业公司签有入住协议。协议约定,为了保证小区的整体美观和相邻业主的安全,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如业主确实需要防盗网,应安装在阳台窗口内侧。同时,如果业主在阳台上安装了防盗网,阳台将按全价收物业费,而不是现在按半价收费。此外,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将要按照业委会的要求,安装或拆除防盗网。
帮办结果
经记者协调,滕先生同意将防盗网安在阳台窗口内侧,同时遵守将来业主委员会的规定。物业公司也退一步,阳台仍按半价收取物业费。
(帮办记者 李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