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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被辞员工已拿到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3:52  扬子晚报

  连续报道 员工旷工半小时被辞退(2)

  本报讯 本报11月24日在A33版独家报道了某房产咨询公司员工因旷工半小时被单位辞退的事。昨天,被辞退的员工夏衡(化名)告诉记者,经南京市白下区法院调解,他已跟单位达成和解,成功要到了1200元补偿金。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当事双方最初分歧很大,且态度强硬,调解曾一度陷入僵局。但在承办人的努力下,用人单位逐步认识到,仅以“旷工半小时”为由就将员工辞退,不仅于情不合,更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反思,他们表示,今后再遇到表现不好的员工,将用规章制度约束他,绝不会再发生违法辞退事件。昨天下午,夏衡拿到了1200元补偿金,他表示会赶紧找份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好好表现。(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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