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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一沓纸被判3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3:52  扬子晚报

  1999年1月26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偷偷进入扬州中宏机械有限公司三楼技术部,撞开了门,在桌上拿了厚厚一叠图纸,然后消失,第二天用这叠图纸向一名年轻男子换取了一叠钞票。这听上去一点都不复杂的盗窃案,却在江苏乃至全国掀起轩然大波,并且撞出了一个江苏此前从来没有人犯过的罪名——窃取商业机密罪。若干年以后,当年的参审法官们向记者回忆当时的周折仍感慨万千。

  1999年2月15日,扬州的两家新闻单位分别刊发了一则新闻,“1999年1月27日上午9时,新城公安分局接到江苏牧羊集团报案:该集团经过8年艰辛谈判,花费一千余万元与英国一公司签订的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MUZL600型颗粒机图纸被盗……技术秘密一旦泄露,将给集团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重后果,并会引发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报道同时称,窃图者为牧羊公司质检员顾如明。另一涉案人员是常州溧阳的江苏正昌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吕顺凯,目前二人已被拘留。两家企业都是生产饲料机械的,正昌集团当时位于全国行业“老大”。随着国内百余家媒体的广泛传播,这两个“小人物”和他们所在的企业一起,皆声名远扬,轰动全国。

  业内权威人士认为,“正昌”的同类产品是从美国引进的,比“牧羊”的先进,“正昌”不可能买这个图,没这个必要。吕顺凯说,他看到常州生产饲料机械的小企业比较多,想将图纸出售牟利,和公司无关。据吕交代,他和顾是在酒桌上认识的。因案件涉及地方间的关系,加之疑点较多,为确保公正,并排除地方保护,江苏省政法委决定,此案由扬州移交省城,由南京检察机关审查。中宏集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0年6月14日经南京检察院审查结论认定,图纸失窃属吕顺凯和顾如明的个人行为,正昌集团和这起“商业秘密案”无关。

  法院经长达10个月的调查、审理,2001年3月20日,终于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吕、顾二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使用人造成49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经查,被告人的行为除造成被害单位的停产损失外,图纸中不为公众所知的公差配合数据泄密,致使被害单位享有对600型图纸专有的工业使用价值丧失。据此,法院判决吕顺凯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顾如明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法院同时驳回了牧羊公司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中宏公司和吕顺凯均表示不服,并上诉至省高院。2001年5月23日,省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全省首例,历时两年多的侵犯商业秘密案尘埃落定。

  点评: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作为知识产权之一的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往往容易丧失商机和市场,直接导致企业走向困境。然而,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隐秘性和复杂性,以及立法规范过于原则性和操作性不强,致使司法救济、保护较难。本案的判决,不仅彰显了承办法官高超的司法能力,更在江苏开启了司法应用刑事打击手段保护“大脑”的先例,它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智力成果也是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

  从下周开始,“改革30年 南京法院经典案件巡礼”将进入民事篇,让我们通过案件的窗口,了解这30年来,南京两级法院在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中生动的司法实践。

  通讯员 中法宣 记者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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