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现行油价不涨 ●汽油、柴油消费税每升分别涨至1元、0.8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 ●本月5至12日公开征求意见
据新华社电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昨日至12日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2.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3.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