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海)养狗的市民如何缴纳管理服务费?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重庆市公安局等4部门发布的《关于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缴纳管理服务费的程序。
市民在养犬登记申请核实后,由派出所民警向养犬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养犬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至第三联到代理银行缴款,第一联由银行加盖现金收讫章后退缴款人,第二联和第三联为银行记账凭证。
养犬人缴款后,持银行加盖现金收讫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回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再将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交养犬人作收据,缴费程序完成。养犬人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后,由派出所民警开具回执,养犬人需按照回执上注明的日期持回执到所在地派出所办证点领取《重庆市养犬登记证》。
此前,我市对犬只管理已出台“暂行管理办法”,此次公布的通告是对此的一个细化。警方称,市民发现养犬人违反规定,可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