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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办卡 自己消费

  本报讯(记者李国方 通讯员 赵雨轩)借用熟人、朋友的身份证,或者利用替别人帮忙之际,到银行以别人的名字办来信用卡自己透支消费。12月5日晚,涉嫌诈骗的女犯罪嫌疑人成某被警方抓获。昨日,莲湖警方对外通报了这一案情。

  用同学身份证办卡套现消费

  办案民警介绍, 家住我市莲湖区的成某,今年只有19岁。2007年10月,她将同学的身份证复印后,在一家银行申领了一张可以透支的银行卡,然后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4680余元,全部消费掉。初次得手后,见没人发现,沾沾自喜的成某决定故伎重演,于2008年6月,又将一位朋友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消费2800余元。

  欺骗他人办证恶意透支现金

  今年9月,成某在莲湖路一家商店闲聊时,听店主说自己想办张银行卡,可因为出具不了单位证明而办不成。成某谎称自己有朋友在银行,可以想办法帮店主办一张卡。因成某经常来店里购物,彼此较熟悉,店主就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成某。成某拿着店主的身份证分别在两家不同的银行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先后透支现金4000余元,同时,她还在南二环某电脑城利用替别人刷卡的方式,套走现金1400元。

  东窗事发嫌犯涉嫌诈骗被抓

  2008年11月底,想着银行卡早该办好的店主在几次见到成某询问办卡情况时,成某总是找借口搪塞。12月初,店主到银行信用卡管理中心查询,发现用她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早已办好,而且两张银行卡已经累计消费了8500余元。她急忙来到公安莲湖分局大莲花池派出所报案。12月5日晚,民警将成某抓获。据成某交代,为了不引起银行的怀疑而漏出马脚,她每月还会按时按照规定给银行卡上的账户上缴纳透支金额10%的管理费,这样就可以继续透支而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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