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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老旧小区将配新管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7日04:30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江萌)武汉5200万平方米的老旧住宅快有“新管家”了。记者昨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有关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的实施意见已获该市政府原则通过,明年底前该市中心城区所有老旧住宅将力争进驻物管。

  今年初的罕见冰雪,冻裂了武汉众多小区供水水箱和管道,该市一天接到上千笔报修电话,上十万人饮水困难,且多数发生在老旧小区。老旧小区缺乏物业管理,公用设备没有养护的软肋集中暴露。

  雪灾过后,该市开始对上世纪80年代前修建的老旧社区进行调研,并借鉴其他城市经验,拟定在老旧小区内推进物业管理,对小区设施实行长效养护。

  小区相对独立且配套设施较齐全的,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单位自管住宅或直管公有住房较集中的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会同居委会、业主、供水绿化等专业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房屋管理单位牵头管理。小区若产权复杂,可通过联席会议,成立中介服务机构,以低偿的方式提供服务。

  小区的物业日常养护随管理主体而定。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负责;房屋共有部分的养护,如楼道由业主们共同负责;单位和直管公房(包括已售的房改房)共有部分由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老旧住宅内的道路、绿化、排水等市政公用设备的养护维修由相关专业单位负责,居民不用自行掏腰包。

  物业的收费在测算成本,征求业主的意见基础上报物价局核准,按月按户收取。老旧住宅区尚未交纳房屋维修资金的,应由原售房单位和业主依法筹措。

  收取的费用,用于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运行,以及绿化、环境清扫、车辆停放管理和秩序维护。

  各区政府将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老旧社区的环境改造,并出资对优秀的物业公司予以每年2万-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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