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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获3000元检察救助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冯伟 通讯员张汉舟)前日,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汉涛,将3000元发给郭所新女士手中。郭的儿子遭擂肥者刺成重伤,家中无钱治疗。

  向刑案受害人发放检察救助金,在我省检察系统还是第一次。

  郭的儿子李义修,是仙桃一名初三学生。2月11日晚,他来汉与打工的母亲团聚,到汉阳一网吧上网遭遇擂肥,虽经抢救脱险但落下后遗症。母亲郭所新黯然神伤,丈夫4年前不堪家庭重负出走至今未归,“儿子抢救已花了1万多元,家里过不下去了”。

  上月3日,3名擂肥者被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得知受害少年的家庭不幸深表同情:作案人至今拿不出赔偿,检察机关能否给予受害人帮助?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决定向这个困难受害人发放救助金。

  吴汉涛副检察长说,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院内起草了《汉阳区检察院特困刑事被害人检察救助金发放办法(试行)》,“这也是我们发放的第一笔救助金,同时该案进入审判时,郭家还可提出附带民事索赔”。

  记者注意到,按照汉阳检察院制定的办法,困难受害人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检察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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