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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免征额3000元为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7日07:5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最近一段时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再度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杨抚生教授综合全国平均收入水平、最高收入水平、最低收入水平、行业最高收入水平等要素,对税负水平和影响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个税免征额3000元为宜。

  杨抚生教授表示,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很多人会有明显的感觉,月收入4000元左右的中等收入群体将成为主要受益者,因为在4000元/月的总收入中包含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四项费用,而这四项费用本来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4000元的收入扣除四项费用后与免征额基本相当,也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了。

  杨抚生教授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无非通过投资、减轻税赋等来实现。就税收政策而言,涉及企业的两大税种已有调整,所得税两税合并、增值税转型明年实施,现在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势在必行。他进一步介绍说,个税免征额从2000到3000提高1000元,财政上是可以承受的,毕竟个税收入在税收“总盘子”中只占7%左右,这几年个税免征额虽然先后从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0元,都没有对财政造成大的冲击,由于个人收入增加等原因,我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仍然持续大幅增长,这就为减税奠定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对于有人建议将个税免征额提高至8000元、10000元的问题,杨教授认为不太现实。她指出,提高个税免征额并不是个简单的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物价水平、财政收支、贫富差距等一系列因素,不能凭感觉拍脑袋。

  作者:李荣国 王晶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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