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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在京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7日10:38  法制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论坛并强调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本报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蒋安杰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建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协办,法制日报社作为媒体支持的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论坛今天在北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朱小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邱东等来自理论界、实务界近2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并对新当选的郭锋会长、九位副会长表示热烈的祝贺。

  他说,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不断蔓延,逐渐蔓延成为世界性的危机,危机对我们的影响迅速显现,出现通货紧缩的苗头,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应对挑战,努力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温家宝总理在参加第七届亚洲首脑会议的时候强调要处理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通过虚拟经济的发展,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证券法学研究会的成立,适逢其时,将有助于整合国内证券法学研究的力量,进一步提升证券法学的研究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新生的证券法学研究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角度,希望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处理好三大关系。

  一是证券法学研究要处理好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

  他说,学术研究必须具有国际化的视野,但国际化比较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本土市场的实际问题。我国资本市场起步之初,在市场交易和法治建设层面,主要是借鉴和参考了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种做法是必要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我们的市场规模、产品结构、投资理念、股权文化、风险管理水平都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因此,证券法学研究必须正视我们新兴加转轨市场的现实国情和市情,紧密联系实践,着力研究本土实践中的一些特殊问题,要把研究国内法律问题和研究国际法律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吸收和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有益经验,探索解决国内现实问题的有效办法,使法学研究能够真正服务于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工作大局。

  二是证券法学研究要处理好发展中规范和规范中发展的关系。

  奚晓明院长说,回顾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历史,走的是一条在发展中规划和规划中发展的道路。资本市场的早期阶段,是在“发展中规范”,边发展边制定规则和法律。以证券法的出台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在规范中发展”的阶段,市场的管理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但也应该看到,资本市场中交易实践的发展,给我们的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其中有些问题在基本法律关系方面的界定还没有较为一致的看法,还需要学界继续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三是证券法研究要处理好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之间的关系。

  奚晓明院长指出,时下证券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很多,其中最突出的现实问题当属证券欺诈行为民事赔偿责任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证券欺诈行为的民事赔偿制度,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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