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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法学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7日10:38  法制日报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论坛”侧记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本报记者 蒋安杰 万学忠

  2008年12月6日注定将不平凡:这一天是中国证券市场所有法律工作者和学者专家的节日,这一天将会在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史册里留下光辉而厚重的一页。

  在这一天,两百余名来自全国各地从事证券法学研究教学的顶尖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领导共聚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报告厅,共同庆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共同见证“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论坛”的隆重召开。

  □肩负的重大使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致辞时说,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的路程,而我们的证券市场却只有不到20年的经历。近2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证券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就,资本市场反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应地,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也经历了一个从零起步到基本完备的过程,目前已经形成了3部法律(《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10余部行政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60余件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和法规性文件、400余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和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数量庞大、体系较为完整的规范性文件体系,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

  回顾近20年的证券法学研究之路,在广大证券法学界同仁的努力和推动下,证券法学研究告别了早年那种专业冷僻、资料稀少、研究人员缺乏的局面。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证券法学的研究队伍在不断壮大、日趋成熟,研究领域、研究手段在不断拓展,研究手段和方法也在不断丰富,并且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推动中国的证券法学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对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达了热烈的祝贺,他要求:证券法学研究会应肩负起提高我国证券法学及相关学科水平,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应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着力研究我国证券市场应对金融危机的良策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更要对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进行认真评估,研究维护市场稳定的法律对策。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表示:中国证券市场的运行环境愈发呈现复杂多样的趋势,参与到市场当中来的主体和交易的模式也更加复杂,利益的博弈更加激烈,违法违规的表现也更加突出,所有的问题都是对监管制度和监管能力的新的考验。证券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理论的创新。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提出:证券业协会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业自律性组织,证券法学研究会是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最顶尖的研究性团体,这里面有中国证券市场最顶尖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在相互通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下,这两个组织在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法治建设中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成立的现实意义

  国务院法制办金融司司长刘炤认为,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不断蔓延,继而影响全球实体经济,并逐步演化为世界经济危机。我们要积极应对挑战,努力保持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朱小黄提出,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如何做好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被赋予了更重要的意义。从商业银行经营和公司治理的角度看,我们要做的是从美国的次贷危机事件中,在制度层面和风险管理层面做深入地反思,把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保护存款人利益和打造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紧密结合起来。

  他说他自己亲身经历了中国建设银行从过去一个传统的中国银行,变成一个国际化的银行,上市之后,银行的运行规则、经营的观念,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根据,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证券法的约束和调整对他印象深刻。

  “例如,过去所说的信息披露,银行很多数据不能公开的,现在按照证券法、证监会的要求,我们的所有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所以必须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这些都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提出非常高的要求,在这个高要求的背后,需要理论的支撑和思维、思想上的支撑。证券法学会的成立,一定会使证券市场得到方方面面的收益。”朱小黄如此表示。

  上海市证券交易所法律总监陆文山认为,我们的市场已从非常态管理向常态管理转变,过往十几年的经验教训与当前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证明,在发展思路上一定要处理好创新与安全、成本与效率的关系,而且全市场要从重危机处理向重危机预防转变。只有预防机制到位才能有的放矢、才可“无为而治”。

  作为媒体支持的代表,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在致辞时表示,法制日报是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法制日报》愿意加强对证券法研究领域、证券法事务领域的报道,加强和实务界及理论界的沟通合作,为实现中国的法治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当选的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会长郭锋教授强调: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证券法学的繁荣,离不开证券法学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壮大,离不开证券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证券法学研究会在推进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维护市场公正,捍卫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应肩负起重要的历史使命。

  此次成立大会暨论坛可谓是中国证券法学界顶尖人士的大汇集,会议论文观点纷呈,思想火化碰撞,精彩纷呈。

  正如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邱东教授所说,在世界范围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学界、业界如此高端的精英人士的汇集为不同理论思想相互碰撞、创新、集思广益应对危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法治建设必将起到重要而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王林对本文亦有贡献)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组织机构

  研究会顾问

  奚晓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度扬

  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

  朱小黄

  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首席风险官

  黄湘平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

  刘志超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

  金颖(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总经理

  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

  委员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黄进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

  陈桂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志武耶鲁大学教授

  会长郭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副会长

  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董安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施天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友苏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曾筱清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晓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刘炤国务院法制办金融司司长

  张育军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

  王贵亚中国建设银行投行部总经理

  陈共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长

  曾筱清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

  (1984-2008)

  1984年7月北京天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986年9月26日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柜台———静安证券业务部的开张,标志着新中国从此有了股票交易。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凡尔霖时,向来宾赠送了一张面额为人民币50元的上海飞乐音响公司股票。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1992年10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及中国证监会成立。

  1994年8月1日三大救市政策出台,沪深两市飙升。

  1995年1月1日沪深股市交易实行T+1。

  1998年12月19日《证券法》通过,并于1999年7月实施。

  200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首次出现在被告席上———海南凯立公司状告中国证监会一案终于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1年12月4日退市制度正式推出,PT水仙成退市第一股。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首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7月9日瑞银投下QFII第一单。

  2003年10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获得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4年8月24日证券市场首个以共同诉讼形式立案的民事赔偿案———大庆联谊案历经近1年,终于有了结果,由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109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98人胜诉,所获赔偿金额共187万元。

  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2006年1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

  2007年1月9日沪深股市总市值首次突破10万亿大关。

  2008年9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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