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慧 通讯员 史建颖
晚报讯 一男子趁屋内无人,入室盗窃价值39元电线被人发现后,该男子砍伤应声赶来的联防队员。近日,嘉定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
今年8月的一个上午,张亚明闲的无聊,在嘉定菊园新区一带转悠。偶然间他发现一户小楼里没人,心中便起了邪念。但在底楼张只窃得一捆价值39元的电线,就被人发现并报了警,张吓得赶紧躲进该户二楼房间的床底下。当联防队员王奇和杨阳闻讯赶到并抓捕张时,惊慌不已的张从门口一老太手中夺过一把旧菜刀,乱砍一气。胡乱中,张将联防队员王奇的左前胸砍伤,经鉴定,王奇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庭审中,张亚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张亚明盗窃数额较小,但张为逃避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抗捕,其行为已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抢劫罪的法定刑最低为3年有期徒刑。法院考虑到张亚明犯罪未遂且归案后能自愿认罪,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因而作出了以上判决。 (文中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