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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阁楼失火 消防车救火途中撞的士引发连环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1:55  红网

  

店面阁楼失火消防车救火途中撞的士引发连环撞

  (昨日,西湖路书院路口一油漆店阁楼起火,消防人员在楼顶用水枪喷水救火。图/记者赵尚渝)

  时间:12月7日14时25分

  地点:西湖路书院路口一油漆店

  红网12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云)乌黑的浓烟窜上高空达7米,方圆400米都看得见。为了扑灭书院路口油漆店阁楼的火灾,长沙市书院路消防中队出动了4台消防车。大火约在50分钟后被扑灭,四间房约40平方米被烧成灰烬,所幸无人员伤亡。受这场火灾的连累的还有两台车,赶来救火的一辆消防车在南门口步行街口撞飞一辆载人的士,的士落地后又撞了一辆小车。

  目击:浓烟滚滚锁阁楼

  昨日14时25分,记者赶至沿江风光带坡子街路口时,在前方约400米远处看到一股浓烟。黑色的烟雾越升越高,将近7米。拐进西湖路书院路口,两辆消防车已停于店铺前开始灭火。

  据悉,大火起于一家油漆店的阁楼,祸及位于两旁的一家餐馆和一家五金店。14时30分,消防人员已经赶到楼顶喷射水枪,大量含有灰烬的水从三家店铺流出。灭火过程中,浓烟仍不停地从油漆店和五金店二层的阁楼股股冒出。油漆店阁楼与餐馆厨房的临界墙已被烧毁,缕缕黑烟飘向餐馆二楼的厨房。

  知情者称,失火阁楼有人居住,但事发时已离开,所以并无人员伤亡。

  15时15分,大火被扑灭,现场呈现一片狼藉。着火地包括四间房子,皆为年代久远的砖瓦房。屋子被烧得只剩几根黑色的横梁,里面可见碗碟等杂物。

   感人:市民拿起胶皮水管灭火

  在灭火现场,市民许女士和丈夫还主动拿起接在楼顶的水管帮助灭火。

  许女士居住地离阁楼不远。她家在紧挨阁楼、高于阁楼约2米的民房楼顶处装有一个水龙头。“起火时,我还在睡觉。一听说,就和老公跑上来了。”看见阁楼起大火,夫妇俩二话不说,将一条细长的胶皮管接于水龙头上,向着火处喷起水来。

  比起消防员手中所持的消防水枪管道,胶皮管的直径仅约3厘米,还不及消防水枪管道的1/10。但两人似乎没意识到自己的“势单力薄”,同灭火的消防队员一起“工作”,交替着锲而不舍地手持胶管,也喷了约50分钟。

  在装备精良的消防队旁,两人显得格外瞩目。周围市民无不对两人投以敬佩的眼神。“不怕浪费水啊?”“那没什么,灭火最重要。”问及这样做的动机,许女士只报以腼腆的笑。

   意外:消防车路撞的士

  急着救火本是好事,不曾想,这一急却导致麻烦连连。一辆牌号为X6018的消防车行至南门口步行街口撞上了前面一辆湘AT3118载人的士,受“伤”的的士又“吻”上了前面一辆本田牌轿车。

  的士司机是一名自称姓严的女士。严女士说,当时车上有一名女学生,消防车撞车后学生便下了车,没有受伤。严女士说自己觉得有些头晕。被撞的轿车当时有两人,除车身刮擦外,两人并无大碍。

  “很意外,忽然就被撞上了。”提起刚才的事故,严女士一时还回不过神。开车的消防人员说,当时他们赶着救火,不料发生事故。“理论上说,行人车辆‘应当’为消防车让道。”在事故现场,一名交警表示,“确实是消防车的过错”。面对询问,消防人员表示,事情如何解决听凭交警决定。记者离开时,交警仍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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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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