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司文)12月 8日至11日,2008年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经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上认定备案,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成,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点领取证书。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联系电话:87274558。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碑林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安市第八中学西隔壁,卫华巷15号),联系电话:87515454。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在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小寨东路雁塔区政府院内1号楼二层),联系电话:85381628。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新城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安市东一路),联系电话:8743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