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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国税纳税信用管理出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3: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7日讯(通讯员 张峻 王学军)就像老师给学生考试打分一样,济南国税稽查局给管辖的纳税人打分,分数为A、B、C三等,A级企业享受各种优待,C级企业就要被重点检查,甚至严厉打击。这种成功的信用管理制度将被省国税局在全省推广。

  根据2001年以来已稽查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税务稽查结论等信息,结合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情况,济南国税稽查局将纳税人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为:检查二次以上,均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的纳税人设定为A级纳税人;有一次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查补税额小于1万元的设定为B级纳税人;有两次以上(含两次)偷税行为、或者一次偷税查补税额大于或等于1万元的设定为C级纳税人。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稽查差别管理,对A级纳税人提供最佳服务,两年内不安排检查,并引入一定的激励机制;对B级纳税人实行跟踪监控、定期分析,发现疑点问题,立即稽查;对C级纳税人加强检查,重点监控,严厉打击;对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及其他达到移交标准的纳税人及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查处,加大涉税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对已稽查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及相关稽查、违法违章信息与征管部门实时共享。

  为避免对纳税人等级认定中的人情成分,纳税人到底应该是A级,还是B级或C级,不是由哪个税务人员说了算,而是由计算机进行认定。为此,济南国税稽查局开发了“税务稽查信用管理系统”,将全市一定时期内的稽查案件进行筛选、核查、比对,由计算机自动对每一户被查纳税人进行A、B、C三级评定,并进行动态管理。稽查人员可以利用该系统,自定义查询条件,查询违法纳税人各年度所有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税额、销售收入和单户纳税人的所有稽查案件的稽查、违法、违章记录等情况,并对可能达到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标准的进行实时监控。纳税人经授权也可利用该系统,查询一定时期内其信用等级情况、涉税基本信息、各年度的所有“三税”税额、销售收入、涉税违法违章记录和被稽查案件基本情况等。

  稽查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以来,济南国税稽查局共选案185户,选案准确率92.9%,比过去提高18.7%。目前,该局已将因偷税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偷税的7户纳税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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