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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领养老金被要求做未死亡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4: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今年73岁的蔡老太,家住靖江滨江新区。1960年她和丈夫响应政府支援新疆建设的号召,来到当地玛纳斯县新湖一场二连工作,和她一同前往的还有很多人,他们在那里一干就是30年,其中10多人退休后回到了老家靖江。但让蔡老太没想到的是,领取养老金的手续也越来越复杂。以前,单位每年会通知她,根据“要求”拍照片寄回新疆,这些“要求”有时是要她把左手放在胸前,来年则可能要换成右手;更多的时候,她被要求拍照时需抓一本当年当月的杂志在手上。而所有这些“个性”照片,都只为证明“本人还活着”。前不久单位发出“新通知”,要她到当地公证处开“证明”,否则养老金将不能发放。

  负责给这些老人养老金登记、发放的是新疆玛纳斯县新湖一场社保站,昨天下午记者连线该社保站,站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在该站登记的退休人员有1300多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因此常发现一些老人去世后有人还在冒领的现象。于是他们每年需要对这些老人进行“生存”确认。以前方法是拍照片,到公证处开证明是从今年才开始的。(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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