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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禁收高三学生补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教育部门以及物价部门获悉,之前允许学校可以向高三学生收取每节两元的补课费。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全市中学将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高三毕业生收取补课费。对此,部分高中表示,如果明年高三继续补课,为不影响补课老师的积极性,学校或考虑出这笔钱。

  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中学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向高三毕业学生收取补课费。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根据2004年12月公布的佛价〔2004〕185号文件《关于佛山市直中小学校“一费制”以外收费标准的通知》,在市直各有关学校可选择性的收费中,学校向高中毕业班学生收取补课费执行的是每个学生每学时2元的标准。

  而各区根据这一标准,出台了自己辖区内的“一费制”以外收费标准,其中顺德区的高中毕业班学生,在正常教学时间以外的晚上或节假日自愿参加补课的,学校可按每生每学时不高于1.5元标准收取补课(补习)费,但每生每学期最高收费120元。如果是寒、暑假补课(补习),每生每天最高收费8元,寒假不超过2周,暑假不超过4周。

  该工作人员表示,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规定后,物价部门将和教育等相关部门对该收费规定进行监督,市民也可以对违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物价部门投诉电话为12358,佛山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投诉电话:佛山市(市直)83355989、禅城区82272408、南海区86337596、顺德区22830201、三水区87713496、高明区88282311。

  有学校将给老师补课补贴

  禅城某高中对高三学生一直是按照物价局此前的收费标准每课时收2元收费的,高三学生每周六补9节课。该学校负责人担心:“如果高三年级的补课费取消了,学校在电费、水费、管理费用等日常开支方面恐怕难以平衡。”

  佛山一高中相关负责人表示,昨日已接到物价局的文件,该学校现在每周给高三学生补5节课,收取每生每节2元的费用,用作给老师的加班费。“明年不能收补课费了,假如还要继续补课的话,学校或者考虑出这笔钱给老师,免得影响补课老师的积极性。”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以后也许会出台专门针对高三年级补课的文件,看这笔钱怎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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