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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卫生局岂能让“个别”遭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6:48  燕赵晚报

  □童克震

  昨日,朝阳居民孟先生的女儿在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站注射甲肝疫苗后,两天半高烧不退。此前,一女童在丰台某卫生站注射同批次甲肝疫苗后高烧不退,最后死亡。昨天,市卫生局表示,尚未接到疾控部门的报告,高烧尚不能认定是由疫苗引起,该批次疫苗不会在全市范围内停用。(12月7日《京华时报》)

  相信所有人看到此地卫生局漠视“个别”人的生命而继续使用乙肝疫苗,都会不寒而栗;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其中的“个别”。生命大于天,“个别”生命同样大于天,“个别人”对乙肝疫苗产生威胁生命的反应,卫生部门就应该秉持生命至上,紧急与疾控部门联系、协作,及时检验、剖解其中的危险“奥秘”,以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乙肝疫苗使用万无一失。

  生命至上是国家赋予卫生部门的基本职责。两女童因注射乙肝疫苗高烧而死,卫生部门声称“不影响”乙肝疫苗使用,理由是“没接到疾控部门的报告”和“个别”。请问,是生命压倒一切,还是“报告”压倒一切?假如疾病防控部门迟迟未接到“死亡报告”,没有发布“通知”,那卫生部门就能眼睁睁看着个别人无辜地走向高烧致死?如此机械、被动,焉能有效保护广大民众生命、健康安全?

  任何对医疗危险的放纵、对生命的“抹杀”,都是卫生部门的严重失职、渎职。乙肝疫苗发生问题,就应该全面紧急停止使用该批次乙肝疫苗,并紧急上报,以便上级紧急应对,这才是对生命负责,对人民负责。不能认为以前的乙肝疫苗没有问题,或者认为是“正规渠道进货”,就认为疫苗万无一失,而放纵使用。

  在生命的天平上,只有平等,只有至上,没有“个别”。忽视“个别”人的生命安全,是卫生部门职责理念的错位。而面对生命危险依然机械地“等”、“靠”,等于拿民众生命当儿戏。保障生命安全,需要卫生部门的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需要与广大民众同呼吸、共命运,需要与瞬息万变的疫情、危机、不测等积极对阵压制,才能有效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坐在办公室里扯皮等待,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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