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推动全民创业
农民指定地点摆摊
免予工商登记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多项措施促进全民创业。
对农村居民的多渠道创业,《意见》提出不少优惠措施:农民到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摆摊设点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无偿技术服务。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
为确保低保居民的生活,我省特别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首次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含1.5倍)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不变;高于1.5倍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不变。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