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为了进一步推动了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省财政下达了3000万元资金用于节能改造项目。
为支持和鼓励企业节能降耗,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省财政下达节能改造项目贴息及投资补助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其中:下达贴息资金1270万元,支持节能改造项目12个,预计节能量达17.94万吨标煤;下达补助资金1730万元,支持节能改造项目15个,预计节能量达7.8万吨标煤。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的安排,将有效引导企业开展以节能、节水和对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以及相关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作者:建文)